关于做好2013届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1浏览次数:3678

                        关于做好2013届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定于2012111112进行2013届研究生(注意提醒2011级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请各院系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

111(周四)上午8301200 建筑公司、能源与环境公司、太阳成集团tyc234cc(部分员工)、电子科学与工程公司、自动化公司、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公司(四牌楼校区)、高等教育研究所、建筑研究所、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公司。

111(周四)下午13001700土木公司、电气工程公司、交通公司、仪器科学与工程公司、医公司、公共卫生公司、生命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公司、IC公司、学习科学中心、体育系。

112(周五)9301530九龙湖校区各院系。

 

二、拍摄地点:

四牌楼校区(111):群贤楼一楼大厅

九龙湖校区(112):纪忠楼Y104

 

三、办理流程:

      1.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照相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元。各院系所研究生辅导员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费用的收取工作。各位毕业研究生请到本院系指定人员处登记并缴费,费用收齐后统一打入指定人员的一卡通中。指定人员须认真核实每位提交照相费用的员工,将已交费员工名单上报给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2. 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仔细核实已交费照相研究生名单,签章确认。于1026由院系指定人员持员工汇总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一份,电子版请从OA系统发送给季俊烽)和一卡通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刷卡,并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照相袋遗失不补。

 

四、注意事项:

       1. 各院系缴费后,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后,分发给相应的研究生,并请研究生认真填写相袋背面的院系、专业、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正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拍照时将相袋交给摄影师。

       2. 拍摄当天,研究生凭照相袋,穿着浅色服装(不能穿蓝色、红色等深色衣服),建议男生穿白衬衫,女生白衬衫或者白色毛衣进行拍照。

       3. 若无特殊原因,请研究生尽量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照片的研究生,需在2013320去南京新视野图片社拍摄进行补拍(玄武区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一楼,电话:025-84506946),并将4张纸质照片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5室。

 

 

 

研究生院管理办